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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個人網路銀行業務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101.10.08金管銀合字第10130002490號公告訂定)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法條內容
24
二十四、法院管轄 因本契約而涉訟者,銀行及客戶同意以____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 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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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08
本條明定契約涉訟時之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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