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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07.15明定依本條例第七條第四項規定申請發行電子票證之機構,有不符相關規定者,應於 申請時檢具調整計畫報經主管機關核准。105.02.18一、本條刪除。 二、本條例第七條第四項已於一百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刪除,爰配合刪除本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