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金融業申請進駐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作業原則(114.04.01金管銀外字第11402709111號令訂定)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法條內容
  25   
二十五、保險業辦理專區試辦業務項目之服務對象,以高資產客戶及 OIU
        客戶為限;所稱高資產客戶,係指符合「人身保險業辦理財富管
        理業務應注意事項」規定之高資產客戶。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選類別)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設條件)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