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設銀行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二十億元。 新設銀行之種類為農業銀行,其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申請設立新設銀行,其發起人除為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其出資得以信 用部 (包括原信用部使用之不動產) 作價外,應以現金出資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