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之基本目的在於促進信用合作社健全經營,並應由其理事會、管 理階層及所有從業人員共同遵行,以合理確保達成下列目標: 一、營運之效果及效率。 二、財務報導之可靠性。 三、相關法令之遵循。 前項第一款所稱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包括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 等目標。
094.12.27一、條次變更。 二、參酌「銀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修正信用合作社內部控 制之目標。 新增章名 新增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