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之實際業務區域由主管機關就法定業務區域及本辦法核定之, 並於章程載明。
094.02.15一、本條規定信用合作社實際業務區域,由主管機關就法定業務區域及本辦法核定。 二、本條係參考「信用合作社擴大業務區域要點」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