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確保該制度得以持續有效 執行,以健全金融控股公司(含子公司)與銀行業經營。 金融控股公司(含子公司)與銀行業應規劃整體經營策略、風險管理政策 與指導準則,並擬定經營計畫、風險管理程序及執行準則。
099.03.29為健全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與銀行業經營,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建立內部控 制制度,並確保該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執行,爰參酌「銀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 法」第二條、「信用合作社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二條、「票券商內部控 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二條、「信託業內控辦法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二條,以及「金融控股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三條與第五條訂定本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