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115.08.18金管銀法字第11502722381號令修正)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7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五年八月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 4、6、9、14、17、20、24  條條文
及第 20 條條文之格式 E  至格式 H、第 24 條條文之格式一、格式一之
二十三之一至格式一之二十三之二、格式二、格式二之十二、格式二之十
八至格式二之二十、格式四,自一百十七會計年度施行。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法條內容
第   30     條
金融控股公司依內部規範或雇用契約與員工約定之退休後優惠存款利率超
過一般市場利率所產生之超額利息,於員工退休時,應即適用國際會計準
則第十九號「員工福利」規定。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選類別)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設條件)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