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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109.10.26金管銀國字第1090273317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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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33     條
信用合作社之選舉,應於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選舉票應由監選人員及選
務人員會同加封,並由信用合作社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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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