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存款帳戶銀行如發現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有違反本辦法規定情事時,應 立即通報主管機關。 專用存款帳戶銀行受理警示帳戶通報時,應盡注意及查證之義務,如查證 後發現該被通報帳戶屬於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之專用存款帳戶,應立即通知 該專營電子支付機構。
104.04.27定明專用存款帳戶銀行發現電子支付機構有違反本辦法情事之處置措施。110.06.30一、條次變更。 二、第一項酌作文字修正。 三、為加強保障專用存款帳戶之安全及消費者權益,爰增訂第二項,明訂專用存款帳 戶銀行對專用存款帳戶列為警示或解除警示,應通報專營電子支付機構等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