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款或融資之期限及總餘額) 票券金融公司向其他金融機構拆款或融資之期限及總餘額,由主管機關會 商中央銀行定之。
(拆款或融資之期限及總餘額)
090.07.09一、票券金融公司主要從事短期票券交易,為使其資金來源之天期與業務特性相契合 ,並避免票券金融公司舉債金額過高,影響其財務之健全,爰規定票券金融公司 向其他金融機構拆款或融資之期限及總餘額,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定之,以 因時制宜。 二、本條係參考票券商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