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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銀行法(112.06.28華總一經字第1120005395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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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39     條
(中期放款或貼現)
銀行對個人購置耐久消費品得辦理中期放款;或對買受人所簽發經承銷商 背書之本票,辦理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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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