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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建立稽核制度實施辦法(083.10.20台財融字第832059號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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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4     條
依本辦法規定擔任稽核人員之稽核室 (課) 主任 (課長) 及稽核員,應具
備左列條件之一:
一、大專院校有關科系、或高級商業學校畢業,曾受稽核人員專業訓練者
    。
二、曾任金融機構副理以上職務,或曾任會計或稽核工作三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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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