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機構經營電子支付業務之相關作業流程及業務規範,應遵守本條 例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業務規章及自律公約。 電子支付機構業務之會計處理準則,由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項所稱之同 業公會或銀行公會電子支付業務委員會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 電子支付機構應依前項會計處理準則辦理。
110.06.30一、本條新增。 二、第一項定明電子支付機構經營電子支付業務之相關作業流程及業務規範,應遵守 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業務規章及自律公約。 三、考量電子支付機構經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之會計處理,與一般公司及銀行業有別 ,為配合實務需求,新增第二項,定明可由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項所稱之同業 公會或銀行公會電子支付業務委員會自行訂立會計處理原則,統一會計制度,並 報主管機關核定。 四、新增第三項,定明電子支付機構應依前項會計處理準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