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銀行向客戶推介外國有價證券為股票或債券者,應製作客戶須知,並
應揭露證券發行公司及所在地概況中文簡介,其內容包括:
(一) 發行公司及所在地之國家或地區一般性資料:
1 國家或地區面積、人口、語言及政府組織。
2 政治背景、外交關係、經濟及各主要產業概況。
3 外匯管理及資金匯入匯出限制。
4 賦稅政策及徵課管理系統。
5 財政及外貿情形。
(二) 發行公司及所在地之國家或地區資本市場概況:
1 背景及發展情形。
2 管理情形:含主管機關、發行市場及交場市場概況。
3 證券發行公司財務簽證管理情形。
4 證券之上市條件及交易方法 (含價格限制、交易單位、單賣執行
及交割清算制度、佣金計價) 。
5 主要上市證券資料 (含價格、發放股利、本益比資料) 。
6 外國人買賣證券限制、租稅負擔及徵納處理應注意事項。
(三) 證券發行公司或機構中文簡介:
1 公司或機構組織結構。
2 業務範圍及概況。
3 財務概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