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公司經理、副經理或與其職責相當之人應有事實足資證明其具備 票券金融公司專業知識或經營經驗,並具備左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二年以上金融機構、金融行政或管理工作經驗,成績優良者。 二、二年以上公開發行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經驗,成績優良者。 三、二年以上票券金融相關業務之學術或研究工作經驗,成績優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