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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外國銀行在臺分行接受客戶要求提供其總行或總行指定分行存款帳戶開戶資訊應注意事項(099.08.24金管銀外字第09950002320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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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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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外國銀行在臺分行接受客戶要求提供其總行或總行指定分行存款帳戶
    開戶資訊,應明確告知該存款帳戶有無受存款保險保障及該存款外國
    銀行總行或總行指定分行之存款不受中華民國存款保險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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