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連線所使用之網路 銀行及客戶同意使用網路進行電子文件傳送及接收。 銀行及客戶應分別就各項權利義務關係與各該網路業者簽訂網路服務 契約,並各自負擔網路使用之費用。
101.10.08一、鑒於目前消費者可逕行上網並於往來銀行之個人網路銀行頁面登錄即可進行交易 ,爰於第一項明定交易雙方應於契約約定使用網路進行交易。 二、銀行及客戶進行第一項交易所使用之網路,係各自與網路業者簽訂網路服務契約 並負擔費用,爰明定於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