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網站導覽
系統首頁
銀行局首頁
意見信箱
RSS
:::
最新訊息
整合查詢
分月法規
法規體系
英文法規查詢
相關網站
使用手冊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法規名稱:
票據法
(076.06.29華總(一)義字第2304號令修正)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法條內容
第 51 條
(承兌之撤銷)
付款人雖在匯票上簽名承兌,未將匯票交還執票人以前,仍得撤銷其承兌 。但已向執票人或匯票簽名人以書面通知承兌者,不在此限。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選類別)
全選
行政函釋 (0)
歷史法條 (2)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設條件)
期 間:
民國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檢索字詞:
輔助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