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目的信託契約終止事由) 特殊目的信託契約因下列事由而終止: 一、信託法第六十二條所定之事由發生時。 二、受益人會議之決議。 三、法院所為終止特殊目的信託契約之裁判。 四、其他主管機關基於保障受益人權益所定之事由發生時。
(特殊目的信託契約終止事由)
091.07.24一、明定特殊目的信託契約之終止事由。 二、參考日本「資產流動化法」第二百十七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