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 本法稱信用合作社之負責人為理事。 信用合作社之經理人、清算人、監管人、監事,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 信用合作社負責人。
(負責人)
082.12.03一、界定信用合作社負責人之範圍。 二、參考公司法第八條規定制定本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