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中小企業銀行申請變更登記為商業銀行應具備之條件、程序及有關事宜(102.01.23金管銀票字第10140003832號函廢止)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法條內容
   6   
六  中小企業銀行申請核准變更登記為商業銀行後,經查核其申報之各項
    文件有隱匿或虛偽不實記載或有未能確實依照規定辦理者,本部得停
    止其部分業務或依照銀行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辦理。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選類別)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設條件)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