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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113.02.19金管銀法字第11302702451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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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6     條
年報之封底應刊載下列事項:
一、銀行印鑑。
二、銀行負責人之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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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