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則) 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定命令中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應為一定行為而不為者 ,除本法另有處以罰鍰規定而應從其規定外,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 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罰則)
090.07.09為使違反本法及本法授權所定行政命令之行為,均得依據本法加以處罰,俾利維護金 融秩序,參考銀行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訂定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