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其他法律設立之金融機構之適用) 第六十一條之一、第六十二條之一至第六十二條之九之規定,對於依其他 法律設立之銀行或金融機構適用之。
(依其他法律設立之金融機構之適用)
089.11.01一 本條新增。 二 為配合增訂第六十一條之一、第六十二條之一至第六十二條之九等規定,爰明定 依其他法律設立之銀行或金融機構亦適用上述規定,以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