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償權) 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於繳納罰鍰後,對應負責之行為人應予求償。
(求償權)
090.07.09本條第二項係參考銀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本法所定之罰鍰如其受罰人為 金融控股公司者,金融控股公司於繳納罰鍰後,對應負責之行為人應予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