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訴訟) 股東得以書面請求監察人為特殊目的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 監察人自有前項之請求三十日內不提起訴訟時,股東得為公司提起訴訟。
(提起訴訟)
091.07.24一、明定股東對董事追究責任之方法。 二、按特殊目的公司乃為金融資產證券化之中介機構而設,其股東人數通常為金融機 構一人或僅為少數人,故無比照公司法第二百十四條規定最低持股門檻及期間之 必要,爰特設本條之規定。 三、參考日本「資產流動化法」第七十五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