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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103.06.04華總一義字第1030008582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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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66     條
(提起訴訟)
股東得以書面請求監察人為特殊目的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 監察人自有前項之請求三十日內不提起訴訟時,股東得為公司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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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