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個人購車及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103.12.15金管銀合字第10330003900號公告廢止) 本法規有英譯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法條內容
   7   
七  不得約定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之利率。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選類別)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設條件)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