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內部會務、財務、企劃與其他工作人員之編制及職掌,應訂定組織章 則報金管會備查,修正時亦同。 公會執行政府委託辦理事項,得經理事會決議,設置專責單位處理。
108.01.31配合第二條主管機關之修正,爰將財政部修正為金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