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金融機構未收到申請人書面或電子文件申請及完成徵授信審核程序前 ,不得製發現金卡。 本注意事項所稱「電子文件」應符合「電子簽章法」之規定。
094.04.29明定須年滿二十歲始可申請現金卡,並明定在一定條件下須檢附所得或財力資料。096.05.22一、點次變更。 二、參酌「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之規定,增訂得以電子文件申請之規 定。 三、第二項明定「電子文件」應符合「電子簽章法」之規定。104.01.06為明確用詞定義,爰修正第二項,規定本注意事項所稱「電子文件」應符合「電子簽 章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