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登記有不合規定者之補正) 申請動產擔保交易登記有不合規定者,登記機關應敘明理由限期命其補正 ;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登記機關應予駁回。
(申請登記有不合規定者之補正)
096.07.11一、本條新增。 二、本法施行細則第十條有關登記申請案件之補正及駁回,因攸關當事人權益,爰移 列本法中規定,並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