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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100.09.07金管銀法字第10000310960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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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70     條
大陸銀行分行之管理,本辦法未規定者,準用銀行法對外國銀行分行管理
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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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