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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11.01一 本條刪除。 二 因儲蓄銀行章已刪除,且實際上亦無儲蓄銀行之存在,而目前商業銀行已可收受 各種存款並給短期及中期信用,第七十二條之一亦放寬商業銀行得發行金融債券 ,依第七十一條得承作長期放款業務,在功能上,商業銀行已可代替儲蓄銀行, 本條爰予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