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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監事暨經理人選聘準則(085.06.28台財融字第85530400號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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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8     條
信用合作社各項選任人員任期屆滿三個月前,由理事會決議籌辦選務工作
,並於任期屆滿前完成改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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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