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防衛器材 (一) 運鈔人員應穿著防彈衣帽,並視需要備自衛器材、瓦斯噴霧器或小 型電擊棒 (應由各單位自行決定不強制規定) 。 (二) 營業廳預備有口哨、木棒、瓦斯噴霧器或小型電繫棒供員工視需要 防衛備用 (應由各單位自行進定不強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