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辦理出租保管箱業務安全維護工作應行注意事項(086.02.19台財融字第86605998號函訂定)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法條內容
   8   
八  保管箱室可視需要配合保全業者或自行裝設遠程監控系統,俾於發生
    異狀時,藉視訊傳輸達到監控現場之要求。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選類別)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設條件)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