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101.12.17一、條次變更。 二、配合本國銀行、票券金融公司及金融控股公司將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採用 IFR Ss 編製財務報表,爰明訂本次修正規定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