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信託投資公司申請改制為商業銀行時,得依信託業設立標準第九條規 定申請兼營信託業務。
094.07.01一、目前商業銀行業已無儲蓄部,爰予以刪除。 二、銀行兼營信託業應依信託業設立標準第九條規定申請,至於得經營之業務項目係 應依信託業法第十八條由主管機關於同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規定之範圍內分別 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