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公司應計算票券金融公司本公司資本適足率,另票券金融公司與 其轉投資事業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規定應編製合併財務報表者,並 應計算合併資本適足率。但已自自有資本扣除者,不在此限。
102.02.21配合票券金融公司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編製財務報告,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之依據,修 正為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七號「合併及單獨財務報表」。115.04.23配合票券金融公司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合併財務報表」,取代原國際會計 準則第二十七號「合併及單獨財務報表」,爰修正本條有關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