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放款用途: (一)有形資產:指從事投資或創業活動必要取得之營業場所(包含土地 、廠房、辦公室)、機器設備、場地布景、電腦軟硬體設備(包含 辦理資訊化之軟硬體設備)。 (二)無形資產:指從事投資或創業活動必要取得之智慧財產權(包含專 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等)。 (三)營運週轉金:指從事投資或創業活動時必要之營運資金。 (四)新產品或新技術之開發或製造。 (五)從事研究發展、培訓人才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