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款期前提取之限制及質借或解約) 定期存款到期前不得提取。但存款人得以之質借,或於七日以前通知銀行 中途解約。 前項質借及中途解約辦法,由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
(定期存款期前提取之限制及質借或解約)
089.11.01一 本條新增。 二 為避免定期存款中途解約影響金融機構資金運用及影響貨幣政策之執行,爰參考 第七十九條之規定,明定定期存款應受規範,有關質借及中途解約辦法並授權由 中央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