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事項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組織系統:風險因素:應分析評估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
止之下列事項:
(一)外在環境風險因素:
1.國內外政府重要政策及法律暨財務會計準則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
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2.國內外經濟金融及經營環境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
施。
3.國內外市場競爭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4.不動產市場景氣變化對抵押擔保品價值及授信資產品質之影響及
因應措施。
5.國內外法令差異對本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之影響。
6.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
施。
(二)營運風險因素:
1.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及政策。
2.衡量與控管各風險之方法及暴險量化資訊。
3.資產品質:列明最近二年度逾期授信金額、授信風險集中情形、
資產及負債到期分析與市場風險敏感性等資訊。(附表二至附表
五)
4.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5.公司投資活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6.擴充營業據點之預期效益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7.業務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8.預期未來主要業務(含業務類別、交易量及收益情形)可能產生
重大變化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9.經營權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10.董事、監察人或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
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11.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12.員工舞弊或疏失可能造成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13.資訊系統損害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14.金融控股公司之集團經營對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三)其他風險因素:
1.信用評等現況及過去二年度之變化。
2.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3.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二、訴訟或非訟事件:
(一)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
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
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
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目前處理情形。
(二)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達百分之一以
上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
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
可能對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揭露資料同前目。
(三)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
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
條規定情事及公司目前辦理情形。
三、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達百分之一以上之大股東最近
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
信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四、其他重要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