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依第七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申報本會備查時,如書件不完備或未依 限補正者,本會得令於補正前暫停辦理。
104.06.02參照應注意事項第九點訂定。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申報本會之書件不完備或未 依限補正者,本會得令於補正前暫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