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095.09.18金管銀(五)字第09500386206號令廢止) 本法規有英譯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法條內容
   3   
三、金融機構作業委外,須確認財政部、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
    限公司等得取得相關資料或報告,及進行金融檢查。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選類別)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設條件)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