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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銀行法(112.06.28華總一經字第1120005395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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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126     條
(違反承諾之處罰)
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其依第三十條所為之承諾者,其參與決定此項違反承諾 行為之董事及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 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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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