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監事暨經理人選聘準則(085.06.28台財融字第85530400號令廢止)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法條內容
第   20     條
社員代表、理監事及理監事主席之選舉,應繕造選舉人名冊,經查核選舉
人國民身分證與社員名簿符合時,即於本人名下簽章,領取選票,當場投
入票箱。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選類別)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設條件)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