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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軍政機關外匯審核準則(085.03.15台財融字第85509601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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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5     條
軍政機關申請結購之進口外匯或匯出匯款,如因金額鉅大,致原列之外匯
配額無法容納時,應報由主管機關查核後,向財政部核備,憑以增列外匯
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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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