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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票據法(076.06.29華總(一)義字第2304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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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43     條
(承兌之格式)
承兌應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由付款人簽名。付款人僅在票面簽名者 ,視為承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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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