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票後定期付款匯票之到期日) 見票後定期付款之匯票,依承兌日或拒絕承兌證書作成日,計算到期日。 匯票經拒絕承兌而未作成拒絕承兌證書者,依第四十五條所規定承兌提示 期限之末日,計算到期日。
(見票後定期付款匯票之到期日)
062.05.28第二項原條文文字頗為含混,所稱未載明承兌日,似指業已承兌而未載明承兌日期者 而言。而又無拒絕證明者,則似指未獲承兌又無拒絕證明者而言。爰予修正,將前一 種情形於第四十六條第二項予以規定,而於本項對後一種情形予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