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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票據法(076.06.29華總(一)義字第2304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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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67     條
(見票後定期付款匯票之到期日)
見票後定期付款之匯票,依承兌日或拒絕承兌證書作成日,計算到期日。 匯票經拒絕承兌而未作成拒絕承兌證書者,依第四十五條所規定承兌提示 期限之末日,計算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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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