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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112.04.13金管銀國字第1120131898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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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1     條
本準則依銀行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五條之二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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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